江蘇省汽車租賃經營行政許可規范出臺
近日,江蘇省交通運輸廳下發《江蘇省汽車租賃經營行政許可規范》(以下簡稱規范),對汽車租賃市場的準入和監管進行規范。依據這一規范,包括"專車"在內的汽車租賃車輛,必須是租賃公司的自有車輛。專家認為,江蘇這一規范的出臺,給了包括"專車"發展在內汽車租賃市 場一個寬松的環境,有利于市場的充分競爭,是個利好的消息。據悉,規范將于下月1日起實施。
政策發布
汽車租賃市場有了"硬杠杠"
去年12月18日,南京市交通部門依據《江蘇省道路運輸條例》首次針對"專車"服務進行了回應。
相關負責人在接受現代快報記者采訪時表示,由于南京尚未實施汽車租賃行政許可,所以要對汽車租賃企業和車輛進 行規范的話,還要等汽車租賃行政許 可規范以及監管辦法出臺后,才能對汽車租賃市場提出規范經營的要求。而從這個角度來看,也意味著對"汽車租賃 勞務代駕"結合的"專車"來說,仍存在監管的空白。
記者查詢發現,2012年起實施的《江蘇省道路運輸條例》,其中對汽車租賃經營進行了寬泛的界定,之所以說寬泛,是因為條例對汽車租賃行業的準入門檻和條件等,沒有做進一步細化。
不過,這一現狀,很快將成為歷史,以后包括"專車"在內的汽車租賃市場,都將有"硬杠杠"?,F代快報記者了解 到,為規范汽車租賃經營行政許可工 作,促進汽車租賃行業健康發展,去年底,省廳組織起草了《江蘇省汽車租賃經營行政許可規范》,經2014年第85次廳務會審議通過,并將于2015年2月 1日起實施。
規范細則
誰來監管"專車"等租賃汽車? 各地交通主管部門
根據現代快報記者調查,此前在南京要成立汽車租賃公司的話,只需在工商部門注冊即可,并沒有要求公司取得汽車租賃行政許可。不僅如此,如今很多公司是注冊為省公司,有些還是全國連鎖的租車公司,比如神州、一嗨等租車公司,它們不受南京乃至江蘇省主管部門的監管。
新的規范明確,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組織領導本行政區域的汽車租賃經營管理工作,道路運 輸管理機構負責具體實施汽車租賃經 營行政許可工作和汽車租賃經營的監督管理。規范還提到,鼓勵汽車租賃經營者實行連鎖經營,但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汽車租賃經營及其監督管理,應當遵守本規 范。
開一家汽車租賃公司要什么條件? 自有10輛車以上就能申請
規范第六條,對于申請從事汽車租賃經營的條件進行了明確,比如:租賃車輛應當由申請人自有,且符合國家標準、 經檢測合格的9座以下小型客車,數 量在10輛以上;經營場所面積最小不少于20平方米;停車場地至少可供一次性停放2輛租賃車輛等。這也意味著,汽車租賃公司提供的車輛,必須是租賃公司的 自有車輛。
"專車"需要有什么資質? 要有《道路運輸證》
對于相關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準予從事汽車租賃經營許可的,規范明確,應當向申請人發放《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 正、副本。申請配發租賃車輛《道路運 輸證》的,應當向車籍地縣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車籍地在設區的市城區范圍的,應當向設區的市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
專家解讀
汽車租賃市場開放,對"專車"發展是利好
"江蘇的規范,符合交通部鼓勵汽車租賃行業發展的精神。"在東南大學交通法治與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顧大松看來,交通廳這一規范的出臺,給了包括"專車"在內汽車租賃市場一個寬松的環境,是個利好的消息。
"這個規范給了一個操作的準則。"顧大松告訴現代快報記者,對汽車租賃公司的營運車輛,規范明確了必須是汽車 租賃公司的自有車輛,不能是掛靠車 也不能是私家車,"租賃車輛不同于私家車,它有更高的保險、報廢期限要求,再加上軟件平臺增加的保險產品,更有利于保護乘客的利益。"